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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溪区拘留所搬迁新建项目(EPC)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10-09 11:05:32 浏览次数:301次

一、项目概况

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招标项目云溪区拘留所搬迁新建项目已由云溪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岳云发改审[2018]89号和岳云发改审[2020]119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专项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云溪区拘留所搬迁新建项目(EPC);

(2)建设地点:云溪区;

(3)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2446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土地平整、公用工程(给水、排水、道路与场地硬化、绿化、消防、围墙以及强弱电系统等)。本项目总投资为1985.8万元(不含土地费)。

3、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 2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60日历天);

4、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主要包括云溪区拘留所搬迁新建项目的初步设计优化,设备采购,施工图及预算编制、及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按程序组织审定的施工图和预算清单为准);

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本项目的设计需求,并按批复概算造价指标进行限额设计,确保施工图预算不超批复的概算

材料设备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施工质量: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

7、缺陷责任期:24个月。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4、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5、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任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其他方应全权委托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本单位人员作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且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承担过的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公共建筑设计业绩或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业绩;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

8、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23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11月91200(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或保险保函投保成功时间为准。

3缴纳方式:货币方式缴纳电子保函。

(1)货币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 号: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具有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须在2020109900分至202010151700前获取该子账号)

①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②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2)电子保函

①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办理投保手续;

②投标人可通过银行一般户、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支付保费,完成投标保证金提交;

③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操作流程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④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需在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5日17时00分前选定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0109日至20201015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3、投标人须先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只支持网银支付。本项目只有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才有资格生成投标保证金账号或获取电子保函。

5、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相关的修改以及澄清与答疑均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获取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9时30分。请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3、投标人如遇到操作问题,请咨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0730-2966692。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区县)、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云溪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8418997。

十、其它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需提供三套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用于备案。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

地    址:岳阳市云溪区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30-843378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楼区建湘路与青年中路交汇处天伦金三角银座A栋28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30-329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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