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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临港创新创业基地道路管网工程(二期)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澄清公告

来源: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0-20 16:01:33 浏览次数:449次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各潜在投标人的提问,现回复如下

1、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请问本项目联合体牵头方是否必须为施工单位?

答:牵头方必须以施工资质参与投标。

2、招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内容章节顺序为:①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②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③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④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⑤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⑥资源配备计划此章节顺序与常规施工组织设计章节顺序不一致,且从编写逻辑来说也不合理。请问是否可以调整为:①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②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③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④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⑤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⑥资源配备计划?

答:按照①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②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③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④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⑤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⑥资源配备计划顺序进行调整。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中计划工期为2023年11月30日。招标公告中工期要求180天,请问是否以招标公告为准?即:工期18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30日?

答:施工工期18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30日。

4、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名称为“岳阳临港创新创业基地道路管网工程(二期)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而新点投标软件系统中投标函封面、投标函、报价部分封面项目名称为“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基地一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岳阳临港创新创业基地道路管网工程(二期)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标段),且为固定格式无法修改,请问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内项目名称与招标项目名称不一致要如何处理

答: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投标函封面、投标函、报价部分封面的项目名称与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不一致的情形,非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错误情形。除制作软件中无法修改的地方为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基地一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岳阳临港创新创业基地道路管网工程(二期)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标段)”,投标文件其余部分均使用“岳阳临港创新创业基地道路管网工程(二期)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为本项目名称。

5、根据招标文件第136页“投标人对建筑安装工程费、施工图设计费(含预算编制)和预备费进行报价(其中工程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概算清单格式报价”。则工程费投标报价要响应招标概算清单中的格式。那么请问取费是否要与招标概算清单中的一致?如一致则需编制概算清单,按概算模板取费;若编制预算清单,按预算模板取费,则取费和报表格式会不一样?请明确!

答:招标人提供的概算清单编制投标报价

6、因招标发布的概算清单采用广联达软件计价,请问投标预算是否需与招标概算清单计价软件一致?如无需一致,投标预算采用其他软件,则导出报表会与招标概算清单格式不一样,请明确!

答:本次投标报价要求提供概算,非预算。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计价软件,报表格式以计价软件导出为准。

7、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报价内容及格式第136页:投标人对建筑安装工程费、施工图设计费(含预算编制)和预备费进行报价(其中工程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概算清单格式报价),并按投标报价汇总表对报价进行汇总.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工程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概算清单格式报价,请问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供具体的工程量清单?还是不需要具体清单只需要提供投标报价汇总表内容即可?

答:需要提供工程量清单,按招标人提供的概算清单内容及取费标准编制。

以上内容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文件与本补充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8216835。

招标人:岳阳市临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岳阳大道;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730-829937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岳阳大道居然之家6幢10楼;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730-8210168/1508498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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