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预审公告(县)

云溪区云溪街道胜利沟公租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O)(第二次)招标变更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27 10:17:38 浏览次数:2947次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岳阳市云溪区云溪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云溪区云溪街道胜利沟公租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O)(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于2023年03月20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1、原文件:设计资质: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现变更为:设计资质: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原文件: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7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或保险保函投保成功时间为准。

现变更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或保险保函投保成功时间为准。

3、原文件:①账 号: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具有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须在2023年03月20日9:00至2023年03月27日17:00时分前获取该子账号)

②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需在2023年03月20日9:00至2023年03月27日17:00时选定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现变更为:①账 号: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具有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须在2023年04月18日09时30分前获取该子账号)

②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需在2023年04月18日09时30分前选定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4、 增加:评定分离工作方案(详见附件)

以上内容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市云溪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电话0730-8418997。

招标人:岳阳市云溪区云溪街道办事处

地址:岳阳市云溪区

联系人:顾锋   

电 话:1821635501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云溪街道云溪大道200号(湖南银行云溪支行四楼)

联系人(负责人):胡玲丽

电 话:0730-8466406

 

 

 

  

 

附件:评定分离工作方案

 

                       评定分离工作方案

(适用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的项目)

本项目经招标人确认,由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采用评定分离法中票决法确定中标人。

1.评定分离的具体方法

本项目采用票决法:通过直接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的方法。

2.具体要求

2.1招标人应当在编制招标文件的同时,研究制定相应的定标工作方案,不临时动议,不临时改变既定规则。

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已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2.3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或投诉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之后方可组织开展定标工作。

2.4招标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召开定标会议。

定标会议召开前,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等情形的,应如实记录并作为定标参考。

2.5本项目采用票决法定标,招标人自行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入围候选人社会贡献情况、企业实力、项目团队实力、企业履约信誉、评审结果等因素进行记名投票,并遵循择优的原则,独立行使投票权,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选定中标人。

2.6  招标人应当保留所有必要的定标工作相关资料,以便追溯查询。


质疑内容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