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1)□/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2)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类似工程业绩:□/的施工或者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适用于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相关指标要求不一致的 特殊项目); 2.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类似工程业绩: (1)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 ①个数:□0 个 □1 个 □/2 个 ②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建安工程金额不少于1400万元的市政排水工程或市政道路或市政公用工程(含排水工程)的的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适用于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相关指标要求不一致的 特殊项目); (2)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 ①个数:□0 个 □1 个 □/2 个 ②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建安工程金额不少于1400万元的市政排水工程或市政道路或市政公用工程(含排水工程)的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适用于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相关指标要求不一致的 特殊项目);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提出要求,并符合以 下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原则上为不超过招标项 目相关指标的 50%[四舍五入取整数,下同],用于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加分的类似工程业绩原则上为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 70%。 其中: 房屋建筑工程,采用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 合同额等指标中的 1-2 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道路长度或 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 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 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 同额等指标中的 1-2 项,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3.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 (1)考核依据: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为准,并提供“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上体现其作为设计人或承包人的项目网页截图。 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 (2)考核期限: 1095 天,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计算。类似工程业绩考核依据中竣工验收备案表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的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上述规定时,涉及投标人资格 条件的,应当认定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决 其投标;涉及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加分的,独立投标人(设 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 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不予加分。 |